商务部昨日就其拟定的《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方法(征求建议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。征求建议稿明确了家庭服务机构的经营规范、行为规范和买家的权利义务,并规定家庭服务机构如有未公开服务项目和怎么收费等违规行为的,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。
征求建议稿规定,家庭服务机构如违反有关规定,比如未公开服务项目和怎么收费;未按需要订立劳动合同或家庭服务合同的,拒绝家庭员工获得家庭服务合同的,未保证家庭员工投保的;未按需要打造工作档案、跟踪管理规范,对买家和员工之间的投诉不予妥善处置的,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。